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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30起電車須領牌投保 南投警加強宣導執法
▲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宣導電車領牌投保才能上路,11/30起取締。(圖/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供)
記者何秀菁/南投報導
南投縣政府警察局提醒,自今年11月30日起,全國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新制,未依規定辦理車輛不得上路,違者處罰 1200 元至 3600 元罰鍰,並禁止駕駛,車輛也將移置保管或沒入。
新制重點:「掛牌要求」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均需向監理機關辦理掛牌,並於車輛顯著位置懸掛車牌,且掛牌時須提供車輛購買證明、使用手冊或其他認證文件;「強制險投保」則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,確保事故發生時能提供基本保障。如未依法掛牌,最高處新臺幣3600元罰鍰 ;未投保強制險,處新臺幣500元至1500 元罰鍰不等。
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微電車違規取締計1350件,常見違規項目為乘坐人數超過規定及不依相關規定行駛等。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特別提醒民眾,騎乘微電車雖免駕照,但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,違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;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,違者將處300元罰鍰;不
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,違者最重處 5400元罰鍰;亦不得載人及限速於每小時25公里以下,載人者將處300元至600元罰鍰,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。騎乘中應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,違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;微電車亦不可酒駕、毒駕,違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,拒絕者處4800元罰鍰,當場禁止駕駛,車輛移置保管。
同時為使民眾更了解微電車新制上路等規定,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在各級學校及社區照護關懷據點、老人會及樂齡中心等,持續進行宣導,讓縣民能更深入瞭解現行交通政策,進而遵守交通規則。
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呼籲,此措施旨在保障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,並維護交通秩序,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應儘速完成掛牌與投保程序,避免因違規受到罰鍰,確保自身行車安全,透過新制實施,達到降低事故,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