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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地新聞 Uninews

房屋稅兩大關鍵日別錯過|2月底、3月22日攸關稅單與稅額

2026-02-24

記者蔡小雪/苗栗報導

5月份即將開徵房屋稅,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民眾務必牢記「2月底」與「3月22日」兩大關鍵日,分別關係到「誰要繳房屋稅」以及「能否適用較低稅率」,攸關自身納稅權益。

 

稅務局指出,房屋稅採「按年計徵」,並以2月末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。以115年度為例,115年2月28日當日持有房屋者,即為115年度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,需全額負責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整個年度的房屋稅。若房屋於2月末日後才完成移轉登記,即使當年已出售,原屋主仍須繳納全年房屋稅,民眾辦理買賣移轉時務必特別留意登記時點。

 

此外,每年3月22日(遇假日順延)也是影響房屋稅額的重要日子。若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經申報後可適用較低稅率,屋主須於期限前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,才能在當年度適用;若逾期申報,則須等到下一年度才能生效。房屋使用情形經核定後未再變更者,無須重複申報。

 

稅務局也補充說明,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才完工的新建、增建或改建房屋,該期間的房屋稅不會列入當年5月的稅單,而是併入下一期(116年度)課徵。

 

房屋稅 /大小事 報乎你知

 

另外,為了讓繳稅更便利安全,稅務局呼籲民眾可於2月底前辦妥轉帳納(退)稅,115年房屋稅開徵後即可直接由存款帳戶扣款,且於繳納截止日才扣款,不會有利息損失,省時又安心。

 

稅務局呼籲民眾可於2月底前辦妥轉帳納(退)稅 /省時又安心

 

稅務局再次提醒,記牢「2月底」與「3月22日」兩大關鍵日,提早規劃、主動申報,才能確保房屋稅負擔清楚、聰明節稅,守護自身權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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